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8-09-11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 录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8.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六)绩效评价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负责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负责辖区内综合治安及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负责本地区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救援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共1家,为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包括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社区服务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1,467.2415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616.89040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50.35112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8,522.8266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94.0638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4%。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245.278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7.900154万元,占 支出合计的9.62%;项目支出32,757.3786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38%;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7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21.962688万元。
与2016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7,271.965396万元,减幅15.85%,本年支出减少14,541.257928万元,减幅28.63% 。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25.6345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57.1246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8%;公共安全支出996.900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0%;教育支出185.6967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0.5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1.9187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47.8656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7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4988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8%;节能环保支出11,157.4679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41%;城乡社区支出3,199.3171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9%;农林水支出10,710.9453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899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2,057.124628万元,其中:
“人大事务”2017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代表组工作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7年度决算1,447.819628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统计信息事务”2017年度决算62.540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农业普查等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2017年度决算11.380000万元,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社区青年汇社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2017年度决算501.4950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21.690000万元,主要用于“十九大”安保等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1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人稳控工作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996.900500万元,其中:
“公安”2017年度决算74.4550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支出;
“司法”2017年度决算56.59486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司法基层法制经费,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7年度决算865.850637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和农村地区功能疏解、环境建设、人口调控及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等工作经。
3、“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85.696738万元,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14.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教育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70.396738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等人才工作经费。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度决算121.918715万元,其中:
“文化”2017年度决算112.6250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文化活动开展等;
“体育”2017年度决算0.558000万元,主要用于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度决算8.73571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改造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5,747.865627万元,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221.29867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1,518.27359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社区规范化建设、社会领域党建、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649.19975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就业补助”2017年度决算87.170233万元,主要用于街乡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和公益性就业组织工作经费;
“抚恤”2017年度决算33.730000万元,主要用于革命伤残人员抚恤金、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2017年度决算55.3885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孤儿和高龄老人补贴等;
“残疾人事业”2017年度决算183.04841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残疾人职业康复、温馨家园运转、残疾人工作经费等;
“红十字事业”2017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事务;
“最低生活保障”2017年度决算14.236903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17年度决算1.5880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补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2,981.931548万元,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社区建设等事务。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232.498838万元,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5.52855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协管工作;
“公共卫生”2017年度决算0.645000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控工作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2017年度决算32.898360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失独家庭补助,村居计生宣传员、计生专干补贴等;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7.5000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154.7800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2017年度决算13.44121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优抚对象医疗”2017年度决算0.59717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减免;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7.108538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精神病防范工作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度决算11,157.467951万元,其中:
“污染防治”2017年度决算3,420.85545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地区优质燃煤替代补贴等经费;
“能源节约利用”2017年度决算7,134.052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补贴;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度决算602.560000万元,主要用于变电站建设支出、环卫电动车保险及维修。
8、“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3,199.317135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218.95770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7年度决算158.858313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工资支出、环境建设综合整治;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2,821.5011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变电站建设、社区层面公益性用房运转、矛盾调处工作站工作、控制农村地区违法建设管控、居民社区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2017年度决算10,710.945385万元,其中:
“农业”2017年度决算5,306.943731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生态农业园区建设、村庄社区化管理、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农田和耕地管理支出;
“林业”2017年度决算710.274335万元,主要用于平原生态林养护费及土地流转费支出;
“水利”2017年度决算24.51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用水管理工作经费;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度决算4,669.215319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用房装修改造、村级公益事业补助、平原造林土地流转费及养护费、村级重点工作目标管理、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及综治区域安全、农村地区功能疏解等工作支出、公共事务协管等经费。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7年度决算15.899000万元,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2017年度决算15.899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4.2471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72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城乡社区支出1,762.6690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1%;其他支出0.8581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017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1,762.669016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1,762.669016万元,主要用于变电站建设支出。
3、“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0.858144万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0.858144万元,主要用于 开展“孝星”活动补助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487.90015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 他社会 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 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 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365030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500668万元减少9.13563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达数 0.000000万元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3.060000万元减少3.060000万元。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7年没有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1.36503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17.440668万元减少6.0756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 2017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 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购置,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 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1.36503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17.440668万元减少6.07563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 1.89417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 423.92030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43.4699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487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50.7468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26.23602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948.699486万元,其中:汽车12辆,165.346815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人民政府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黑庄户乡国家农业公园万通路及大东路沿线城市设计标识及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898.9200000万元。从整体评价情况看,所涉及的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符合项目的现实需求,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合理,进一步加快了地区环境的提升,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